东方雨虹(002271)_公司公告_东方雨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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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2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C座一层10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向锦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1名,代表股份629,890,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778名,代表股份404,735,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37%。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99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34,625,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3.3133%;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1,78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05,018,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5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5,038,28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0734%;反对股数2,979,6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880%;弃权股数6,607,15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38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95,431,41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30%;反对股数2,979,65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7%;弃权股数6,607,15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3%。

2、审议通过了《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4,817,9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0521%;反对股数2,982,1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882%;弃权股数6,825,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59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95,21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86%;反对股数2,982,15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3%;弃权股数6,82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1%。

3、审议通过了《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15,321,73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1343%;反对股数12,457,1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2040%;弃权股数6,846,2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61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85,714,86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340%;反对股数12,457,15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57%;弃权股数6,84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3%。

4、审议通过了《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3,030,57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459%;反对股数830,96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03%;弃权股数763,55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3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423,69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3%;

反对股数830,96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2%;弃权股数763,55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5%。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3,121,31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547%;反对股数829,73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02%;弃权股数674,0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51%。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514,43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7%;反对股数829,73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9%;弃权股数674,0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4,766,95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0472%;反对股数3,009,55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909%;弃权股数6,848,5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61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95,160,07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60%;反对股数3,00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1%;弃权股数6,848,58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9%。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07,521,87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7.3804%;反对股数20,260,93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9583%;弃权股数6,842,2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613%。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77,914,99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81%;反对股数20,260,9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5%;弃权股数6,842,28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4%。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98,826,18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2294%;反对股数1,212,28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2986%;弃权股数5,976,4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472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97,829,49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51%;反对股数1,212,2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3%;弃权股数5,976,4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6%。

与会股东李卫国先生、许利民先生、向锦明先生、杨浩成先生、张颖女士、王晓霞女士、张洪涛先生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7,445,84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061%;反对股数1,210,30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170%;弃权股数5,968,6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576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97,839,27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75%;反对股数1,210,30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8%;弃权股数5,968,6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7%。

与会股东闫佳蕾女士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2,781,44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218%;反对股数1,189,61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150%;弃权股数654,0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32%。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174,56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8%;反对股数1,189,61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7%;弃权股数654,0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60,130,8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7999%;反对股数73,820,79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1350%;弃权股数673,4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5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523,9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072%;反对股数73,820,79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265%;弃权股数67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59,695,7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7578%;反对股数74,113,69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1633%;弃权股数815,6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8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088,8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98%;反对股数74,113,69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89%;弃权股数815,6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59,845,1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7723%;反对股数73,947,59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1473%;弃权股数832,3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0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238,2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366%;反对股数73,947,59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78%;弃权股数832,3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入园企业办理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59,723,85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7605%;反对股数74,029,59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1552%;弃权股数871,6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4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116,9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067%;反对股数74,029,59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81%;弃权股数871,6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资产池业务暨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19,751,2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88.8971%;反对股数114,065,68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1.0248%;弃权股数808,1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81%。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90,144,39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374%;反对股数114,065,68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31%;弃权股数808,1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股数387,959,69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5.7882%;反对股数10,209,43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5207%;弃权股数6,849,08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691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87,959,696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82%;反对股数10,209,4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07%;弃权股数6,849,08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1%。

与会股东李卫国先生、许利民先生、向锦明先生、杨浩成先生、张颖女士、王晓霞女士、张洪涛先生、闫佳蕾女士、徐玮女士、张蓓女士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2,873,04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307%;反对股数958,8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27%;弃权股数793,2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6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266,1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4%;反对股数958,8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7%;弃权股数793,2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2,861,84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296%;反对股数965,0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33%;弃权股数798,2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72%。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254,9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6%;反对股数965,0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弃权股数798,2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3,011,24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440%;反对股数830,7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03%;弃权股数783,1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5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404,3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5%;反对股数830,7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1%;弃权股数783,1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2,966,94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397%;反对股数852,7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24%;弃权股数805,4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7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360,0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6%;

反对股数852,7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弃权股数805,4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9%。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32,826,99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262%;反对股数973,46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41%;弃权股数824,6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97%。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403,220,11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0%;反对股数973,46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弃权股数824,6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6%。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60,538,55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8393%;反对股数73,245,4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0794%;弃权股数841,035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813%。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931,67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079%;反对股数73,245,4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45%;弃权股数841,03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7%。

以上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佳律师、陈睿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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