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5-010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7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截至股权登记日的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 |
目可以投票
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1同时涉及关联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传真或信函须在2025年4月1日17:00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务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哲 张锋锋
电子邮箱:baolingbao002286@163.com blbzff@163.com
联系电话:0534-8918658
传 真:0534-2126058
邮 编:251200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日)。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286;投票简称:“保龄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票意见指示如下(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 特别说明事项: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二)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