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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项民事判决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按本诉讼案件一审判决结果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并按照司法程序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计提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公司与但丁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沃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但丁生物”)就《普拉洛芬滴眼液生产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产生分歧形成诉讼。
但丁生物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3年12月正式立案,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根据一审判决:确认《合作协议》解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承担本次诉讼案件的部分受理费和保全费。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5,029.40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4.9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本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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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终审判决。二审判决:确认《合作协议》解除,公司承担部分违约责任及本次诉讼案件的部分受理费和保全费,并向但丁生物支付代收的销售价款及利息。根据上述判决内容,公司预计承担费用金额为4,090.21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6.68万元。鉴于此前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次将冲回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8.31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