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002373)_公司公告_千方科技: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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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曙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质押以及延期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夏曙东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夏曙东17,000,0007.09%1.08%是(高管锁定股)2023-04-102025-09-3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生产经营
1,200,0000.50%0.08%是(高管锁定股)2024-04-092025-09-30
2,800,0001.17%0.18%是(高管锁定股)2025-04-082025-09-30
合计21,000,0008.76%1.33%------------

注:上表中,股东夏曙东先生本次质押17,000,000股、质押1,200,000股,

合计质押18,200,000股为延期质押,该股东于2025年4月8日办理完成上述2笔延期质押手续,夏曙东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原质押到期日延期后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夏曙东17,000,0007.09%1.08%是(高管锁定股)2023-04-102025-04-092025-09-30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生产经营
1,200,0000.50%0.08%是(高管锁定股)2024-04-092025-04-092025-09-30
合计18,200,0007.59%1.15%--------------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北京千方集团有限 公司11,777,80013.19%0.75%2024-04-082025-04-0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60,0001.08%0.06%2024-09-102025-04-07
合计12,737,80014.27%0.81%------

三、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变动前质押股份本次变动后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占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占未质押股份
数量数量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夏曙东239,692,80615.17%104,619,999107,419,99944.82%6.80%68,679,99963.94%111,089,60583.99%
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89,275,5765.65%48,887,80036,150,00040.49%2.29%00.00%00.00%
夏曙锋16,333,8361.03%000000.00%12,250,37775.00%
合计345,302,21821.85%153,507,799143,569,99941.58%9.09%68,679,99947.84%123,339,98261.14%

四、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所质押的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质押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质权人提供的解除质押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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