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