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002383)_公司公告_合众思壮: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3年12月27日

合众思壮: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69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上一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了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综合考虑技术方案、审计费用、质量管理水平等多重因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招标中综合得分最高,因此,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60万元。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其自2019年开始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执业注册会计师506人,合伙人10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9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6亿、审计业务收入4.64亿,证券业务收入

2.11亿;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审计收费0.69亿,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累计计提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本所符合相关规定职业保险可以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刘青荣2009年2015年2013年2022年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大燕2012年2017年2015年2020年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仁强2009年2011年2022年-6家以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技术方案、审计费用、质量管理水平等多重因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招标中综合得分最高,因此,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60万元,较上年降低7.14%。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2024年的审计机构,并对拟聘任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为260万元。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4、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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