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姓名:孙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在2024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内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孙健,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9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助理董事、董事、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今兼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校外导师,2018年2月至2022年7月任内蒙古聚元汇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7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参加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之前均
主动了解议案有关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积极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和3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经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自2022年7月28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未出席次数 | 备注 | |
9 | 9 | 0 | 0 |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均有出席。 | |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度会议次数 | 亲自列席次数 | 备注 | |||
4 | 4 | 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4次会议。 | |||
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况 | |||||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未出席次数 | 备注 | |
2 | 2 | 0 | 0 |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均有出席。 | |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 |||||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未出席备次数 | 备注 | |
9 | 9 | 0 | 0 |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均有出席。 | |
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情况 | |||||
本人应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未出席次数 | 备注 | |
3 | 3 | 0 | 0 | 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均有出席。 |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2024年度历次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翻阅资料并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相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谨慎行使表决权,审议同意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4年3月1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4年4月2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4年8月1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 |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对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4年10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 | 《对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4年11月2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 |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4年12月1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 同意 |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15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从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审议,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出具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为提高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来,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主持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了解行业专业人才的薪酬发展趋势,为公司人力资源做好人才储备提供支持。及时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提交给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并积极参加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年报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3、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8月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无异议后,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本人对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经审议和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方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对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做出说明。当月,公司完成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健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