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499.20万股变更为33,348.6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499.20万元变更为33,348.68万元。最终变更前总股本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实际总股本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 本次拟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499.2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348.68万元。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499.2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348.6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