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341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文件,要求公司就《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9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2022-113、2022-119、2022-124、2022-133),预计于2022年11月21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对外披露。
由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及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12月5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