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7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集团”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26日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就搜于特集团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诉讼进展
截至2025年2月6日,管理人共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5宗“搜特退债”持有人提起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的诉讼材料,详情如下:
编号 | 案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元) | 主要诉讼请求 |
(2025)粤
19民初27
号
范艳春
搜于特集团股
东尚宽律师事
务所、广东美易 |
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破产债权确认
纠纷
355,777.08
1.确认原告对被告搜
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是优先偿付的特殊债权;2.判令被告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搜于特可转债本息。
(2025)粤
19民初28
号
雷海强
搜于特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广 |
东尚宽律师事
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破产债权确认
纠纷
257,631.68
务所、广东美易 |
1.确认原告对被告搜
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是优先偿付的特殊债权;2.判令被告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搜于特可转债本息。
(2025)粤19民初30号
阳小飞
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
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220,827.16
公司、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搜 |
1.确认原告对被告搜
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是特殊债权或有资产债权(担保债权);2.判令被告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原告承担可转债本息的连带偿还责任;3.判令被告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搜于特可转债本息。
(2025)粤19民初31号
林峰
搜于特集团股
东尚宽律师事
务所、广东美易 |
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破产债权确认
纠纷
19,424.60
1.确认原告对被告搜
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是特殊债权;2.判令被告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搜于特可转债本息。
(2025)粤19民初32号
何航平
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搜 |
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债权确认
纠纷
220,827.16
1.确认原告对被告搜
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是特殊债权或有资产债权(担保债权);2.判令被告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对原告承担可转债本息的连带偿还责任;3.判令被告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搜于特可转债本息。
二、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后续处理
上述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目前已立案受理,正在审理中。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鉴于上述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诉讼请求主要内容为确认“搜特退债”的债权性质为优先债权、特殊债权或担保债权,具有共性。如上述案件裁判文书生效后,管理人将依据生效裁判文书的裁判结果,主动依法对《“搜特退债”初步确认债权表》全部同类债权的债权性质、债权金额予以维持或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