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2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1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87,224.60万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0万元2023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94家主要行业: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5月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受到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9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了选聘过程。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10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4年10月31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
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9月2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