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辛龙本人王辛龙作为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王辛龙,1974年生,中国国籍,四川大学化学工艺硕士、生物医学博士,加拿大新不伦瑞克大学化工系博士后,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天府科技领军人才,中国化工学会硫磷钛资源化工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植物营养学会新型肥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农业农村部作物专用肥料重点实验室委员、全国化工硫酸和磷肥设计技术中心委员会委员。2000年7月起在四川大学任教,曾任讲师、副教授;2014年7月至今任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相关议案资料,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论证,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并进行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作
出的决议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本人薪酬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10次 | 2次 | 8次 | 0次 | 0次 | 否 | 2次 | 2次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出席了4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等议案。本人与其他委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投资项目、业务布局等深入沟通交流,探讨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和未来规划,并利用自身在磷化工行业积累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发挥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行业专家的作用。
2、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的议题。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4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审计范围、审计方案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同时,本人持续跟踪审计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汇报,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维护了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地披露信息,确保广大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本人参加公司会议前,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材料,以谨慎态度对公司所审议的事项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还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并及时解答其关心的问题,充分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实地考察交流等机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以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的经营动态和未来发展方向,以自身在磷化工方面的专业知识,站在客观、独立的立场上为公司发展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能。2024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在会前主动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并定期向本人通报资本市场、同行业公司的重要动态,不定期汇报公司重要投资决策、
生产经营、内控建设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于本人提出的专业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积极采纳,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履职忠实勤勉,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不存在补充或更正的情形。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荐人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报告资料,就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由充分合理,审议程序及披露信息合法合规。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天健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天健事务所严格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开展审计工作,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业务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能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2023年度公司完成的实际业绩、个人业务考核要求以及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考核与审查,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关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时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发放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及考核结果进行薪酬发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框架下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公司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以及锁定期届满后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考核情况,经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回避表决,其中,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还经过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出发,公司董事会最终决定取消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予以重点关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认为: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员工、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4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中,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对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制度建设及信息披露等情况予以监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王辛龙2025年3月22日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红兵本人余红兵作为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司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余红兵,1962年生,中国国籍,四川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和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2003年3月至今任四川中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6月至今任四川中砝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四川中砝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嘉兴市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投票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本人薪酬的议
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10次 | 2次 | 8次 | 0次 | 0次 | 否 | 2次 | 2次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依法召集并主持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等议案,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多次沟通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审计工作更加有效、规范,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共参加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和审议了《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关于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重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监督相关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充分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涉及本人薪酬的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除此之外均投赞成票。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4-1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以上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4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书面或电话沟通等方式,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与内审部就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建设、工作安排以及财务报表、重大关联资金往来等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深入的研讨,督促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指导内部审计结果的运用。本人还积极参加年度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汇报,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时间安排、审计重点领域及监管部门重点关注审计事项等进行了积极沟通,并持续跟踪年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代表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建立沟通渠道,听取中小股东意见,积极解答中小股东疑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充分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等关键事项的合规性,并就重大事项审慎作出判断、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人还加强学习上市公司治理相关的法规制度,2024年完成独立董事的后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进一步提高了本人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年报审计沟通会等机会,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投资项目建设进展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充分关注公司的财务状
况、外部环境或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企业发展可能面临的重大问题等,并就公司重要发展事项与管理层积极沟通、交换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2024年,本人现场工作的时间累计达到17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与独立董事之间建立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董事会拟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建议与意见。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公司全方位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及时提供真实详尽、论证充分的会议资料,并不定期汇报公司重要财务管理决策、财务会计信息、内控运行情况等重大事项,本人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内控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对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查并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具体如下:
(一)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保荐人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讨论,认为:上述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其中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
果真实、客观、准确,符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高效、公正执业,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查阅了天健事务所的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对天健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和公司续聘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事务所执业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审计服务,本次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2023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个人绩效考核要求以及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关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时已回避表决。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的薪酬方案和薪酬考核、执行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薪酬方案兼顾了公平性与激励性,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适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
(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公司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以及各期锁定期届满后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考核情况,均已经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回避表决,其中调整事项还经过了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公司董事会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经审慎研究后,最终决定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人认真审阅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料,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分析,认为: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且审议事项结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员工和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4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就重点关注事项积极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后,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余红兵2025年3月22日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扬飞本人钟扬飞作为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钟扬飞,1964年生,中国国籍,一级律师、高级经济师,法学硕士。现为广东律师专家库专家(第一批)、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2006年1月至今任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12年5月至2024年8月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2016年6月至2024年8月任广州市律师协会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2017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本着审慎、严谨的态度,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借助专业知识积极建言献
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本人薪酬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和否决性意见。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10次 | 2次 | 8次 | 0次 | 0次 | 否 | 2次 | 2次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共参加了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2024年重大投融资、募投项目结项等事项充分讨论研究,并利用律师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及专业性意见,督促公司在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过程中依法依规运营。
2、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共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对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切实履行审计委员在监督、评估及推动公司治理有效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依法召集并主持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关于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等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本人及参会委员深入分析了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和行业薪酬水平以及个人绩效表现等因素,对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水平提出指导意见;认真研究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监
督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指标考核结果,确保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涉及本人薪酬的事项回避表决,除此之外均投赞成票。
4、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未涉及需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的议题。
5、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涉及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本人以认真负责、独立公正的态度,对公司外部环境变化、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进行深入了解后,就公司调整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其解锁对应的业绩考核指标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独立董事其他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4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对公司财务报告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年度审计沟通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审计独立性、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监督年审工作过程合规性,关注审计工作整体进展,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客观与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日常工作中积极关注与中小股东利益相关的利润分配、经营业绩等事项,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行业趋势、投资项目建设进展等相关事项,督促公司聚焦主业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针对董事会和相关
专门委员会所审议的重大事项,本人提前审核相关会议材料,必要时主动向公司相关人员询问具体情况,在决策过程中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还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公平、及时、完整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会议、参加基地考察等机会,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审阅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方面资料,与公司董事、管理层面对面交流,听取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切实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重要经营管理决策、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等情况,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重大投资、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利用专业优势为公司合规经营、风险管控等方面赋能。2024年,本人现场工作的时间累计18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向本人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前提供真实、全面的会议资料,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观点和建议,保障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保持独立客观原则,对下列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保荐人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相关事项讨论,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内部控制评价等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及规章要求。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天健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和公司续聘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效保障审计质量。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议,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关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时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进行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以及锁定期届满后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考核情况,均已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
回避表决,其中调整事项还经各期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但后续公司董事会在严格遵循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下,基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的原则,决定取消向股东大会提交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议案。本人认真审阅员工持股计划资料,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认为: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员工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4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谨慎行使表决权,并督促公司完善治理水平,加强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为公司持续的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独立、诚信、忠诚与勤勉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内部控制等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也将积极参加后续培训,加强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后,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钟扬飞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