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