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康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0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4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