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002639)_公司公告_雪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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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5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独立董事郑守光因其他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郭睿峥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变更为公司现有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地块中的空余土地,实施主体由雪人氢能变更为雪人股份;同时,针对公司拟重新分配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即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调减金额1.70亿元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性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敞口1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等授信业务。

震巽发展和雪人制冷作为授信共享申请人共同向浙商银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共享授信额度。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震巽发展、雪人制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雪人制冷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需,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震巽发展、雪人制冷的上述共享授信额度内新增融资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证期限自每笔贷款到期日或其他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9日(星期四)15: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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