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5-04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下午14: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5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王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2日、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确认公司已按照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被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公司认为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ST)
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4.12第四款,9.4.13第二款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ST)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ST)。该事项尚需深交所核准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除上述拟申请撤销的风险警示外,公司仍存在:
1、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2、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2024年5月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