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邦股份(002663)_公司公告_普邦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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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纯)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纯)

本人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谢纯,1962年生,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华南理工大学风景园林专业创办负责人,古建园林修缮师,中国规划学会会员;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风景园林系副主任,景观教研室主任;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历史分会副主任;广东风景园林学会理事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广东省规划协会风景园林分会理事。主持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项目《广东园林住宅热环境改善技术》,参加国家基金项目《珠三角地区旧城更新研究》;参与编写建筑工业出版社《建筑设计资料集》《园林建筑小品》《景观建筑1000例》《园林建筑规划设计》《岭南园林》等书籍,在《建筑学报》及其他刊物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2017年获得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全国优秀风景园林硕士导师称号;广州芳村花园规划设计等工程项目,获得广东省建筑设计三等奖、广州市建筑设计三等奖项,参与工程项目及风景区规划设计等30余项。现任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谢纯93600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3

2024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时参加并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组织召开并出席1次,实际组织召开并出席1次。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4次,实际亲自出席4次。

(3)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3次,实际亲自出席3次。

(4)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本人应出席6次,实际亲自出席6次并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多个重要事项,包括回购股份、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业务拓展等,确保了公司决策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4、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现场工作及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实地考察等,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立及实施等情况,同时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及时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7、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始终保持坦诚交流的理念,准确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增进公司与投资者的双向理解和认同,助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构建积极、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8、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在规范信息披露方面,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在落实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督促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持续学习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纯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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