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正辉先生、李海强先生、周苏娇女士、楚瑞明先生、陈世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徐正辉先生,董事、副总裁李海强先生,董事周苏娇女士,财务负责人楚瑞明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世海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1,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0.07%)。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总裁徐正辉先生,董事、副总裁李海强先生,董事周苏娇女士,财务负责人楚瑞明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世海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及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比例(%) |
徐正辉 | 副董事长、总裁 | 260,000 | 0.06% | 65,000 | 0.02% |
李海强 | 董事、副总裁 | 258,000 | 0.06% | 64,500 | 0.02% |
周苏娇 | 董事 | 172,000 | 0.04% | 43,000 | 0.01% |
陈世海 | 董事会秘书 | 258,000 | 0.06% | 64,500 | 0.02% |
楚瑞明 | 财务负责人 | 258,000 | 0.06% | 64,500 | 0.02% |
合计 | 1,206,000 | 0.30% | 301,500 | 0.07%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股权激励行权。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01,500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7%;每人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份限售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徐正辉先生、李海强先生、周苏娇女士、楚瑞明先生、陈世海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