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96号3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4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思伟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时任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艺投资”)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为了支持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本次借款年利率为零,并无存在其他协议约定等安排,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翠艺投资同意将上述借款继续展期12个月,本次借款年利率为零,无存在其他协议约定等安排,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具体借款日期以实际协议签署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郭裕春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母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竞争力,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和资产结构,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工作权责,促进金银珠宝业务发展,母公司萃华珠宝拟将部分资产及负债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原名为“沈阳萃华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已于 2024年12月12日更名为现名称,以下简称“萃华有限”)。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萃华有限将成为母公司原有金银珠宝业务的承载主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将母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和业务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与珠宝业务生产经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