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新增自营门店情况简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
四章第八节珠宝相关业务的要求,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24年新增自营门店概况披露如下:
序号 | 门店名称 | 所在地区 | 开设时间 | 经营形式 | 面积(m?) | 投资金额(万元) | 主要商品类别 |
1 | 萃华金店铁西新玛特店(文创店) | 东北 | 2024年9月 | 联营专柜 | 130.34 | 100 | 黄金、铂金、钻石、珍珠 |
注:总投资金额为计划投资额,主要包括首次铺货、装修、道具及固定资产等。上述面积为建筑面积或租赁面积等,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为准,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