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上午11:00在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96号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率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4日以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3月31日,公司向时任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艺投资”)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2024年3月29日,翠艺投资将上述借款展期12个月;2025年3月28日,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翠艺投资同意为了支持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上述借款继续展期12个月,本次借款年利率为零,并无存在其他协议约定等安排,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该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翠艺投资将上述借款展期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母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提高公司竞争力,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和资产结构,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工作权责,促进金银珠宝业务发展,母公司萃华珠宝将部分资产及负债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原名为“沈阳萃华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已于 2024年12月12日更名为现名称,以下简称“萃华有限”)。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萃华有限将成为母公司原有金银珠宝业务的承载主体。
将母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的事项,是一种必要的、可行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母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部分业务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和业务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资源优化配置,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的珠宝业务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
将全资子公司萃华贸易与珠宝业务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是一种必要的、可行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全资子公司萃华贸易与珠宝业务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萃华有限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