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颖)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颖女士:女,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6月至今任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应出席董事会3次、列席股东大会4次,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3次、列席股东大会4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仔细审阅议案的内容及相关材料,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在2024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审阅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事项》。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情况审查、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事项》。
(2)2024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刘彦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事项》。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本人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故未发表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注重与公司内审机构的交流,充分学习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了解相关执行情况。
本人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友好联系,保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8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以及通过现场调研、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独立董事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提交的会议文件全面、详实,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专门审议并发表专项审查意见。我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我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4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颖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