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单元: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52,56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31,583,200.00 |
募集资金净额 | 220,976,800.00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0,910,779.28 |
其中:1、置换预先已投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 39,840,274.77 |
2、直接使用募集金额 | 151,070,504.51 |
其中本期投入 | 3,184,700.00 |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454,997.42 |
加: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总金额 | 14,838,517.3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34,449,540.60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元:人民币元
注: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部分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合同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224,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 | 6,474,905.66 |
募集资金净额 | 217,525,094.34 |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 147,650,327.12 |
其中:报告期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4,930,122.92 |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 84,879,669.89 |
加: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 | 25,616,632.22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10,611,729.55 |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东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于2015年6月11日与瑞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5日与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7月28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2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物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聘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公司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年5月26日,公司及实施相应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华药物流、华通连锁分别与瑞丰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2018年7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9月26日,公司、景岳堂药业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期末余额 |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 8110801013800000926 | 活期存款 | 34,449,540.60 |
合计 | 34,449,540.60 |
注:因“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已经结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目前相关结项项目的账号已完成注销手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 |
招商银行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5903034110108 | 活期存款 | 4,299,887.85 |
浙商银行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71020010120100248259 | 活期存款 | 220,873.04 |
招商银行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571912312210101 | 活期存款 | 1,699,577.55 |
浙商银行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3371020010120100255682 | 活期存款 | 4,391,391.11 |
合计 | 10,611,729.55 |
注:“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已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经结项,后续合同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将统一进行注销。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上述制度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
有限公司拟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1.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0.4亿元(含),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2亿元(含),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4年半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交易对手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期末余额 |
1 |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2,000 | 2023/10/9 | 2024/1/9 | |
2 |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4,000 | 2023/12/20 | 2024/3/20 | |
3 |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2,000 | 2024/1/11 | 2024/4/11 | |
4 |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2,000 | 2024/3/15 | 2024/4/15 | |
5 |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4,000 | 2024/3/22 | 2024/6/21 | |
6 |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2,000 | 2024/4/15 | 2024/5/15 | |
7 | 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2,000 | 2024/4/17 | 2024/5/1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同意公司终止“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2018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未发生超募资金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募投项目的待支付合同金额。合同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公司将转出剩余款项,及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分别为首次公开发行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已在上述报告中分别说明。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097.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8.4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412.4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091.0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9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 是 | 12,024.52 | 12,024.52 | 11,636.41 | 96.77 | 已结项 | 已结项 | 否,已结项 | ||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4,412.40 | 318.47 | 1,795.74 | 40.70 | 注2 | 不适用 | 否 | ||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 | 是 | 6,073.16 | 1,660.76 | 1,660.76 | 注1 | 是,已变更 | ||||
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 | 否 | 4,000 | 4,000 | 3,998.17 | 99.95 | 已结项 | 已结项 | 否,已结项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097.68 | 22,097.68 | 318.47 | 19,091.08 | 86.39 | |||||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2,097.68 | 22,097.68 | 318.47 | 19,091.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医药物流二期项目: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项目已变更用于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原募投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是公司于IPO期间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随着医药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国家政策的变化,原项目继续实施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营规模大幅提升,需要更加高效的管理系统支持跨地区、跨品类的业务资源整合和内控管理工作。新项目“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是在公司自身较为扎实的数字化建设基础上展开,对已有ERP系统进行升级,并新增财务、业务、人事、物流、智慧农资等方面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和模块,打造面向员工、客户、供应商的统一移动门户。该项目将能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管控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同时,新项目也符合公司农业综合服务“上抓资源建设,下接终端网络,科技集成服务,数字管理赋能”的发展战略。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和“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拟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0.4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六)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投资进度已达96%以上,相关投资计划已完成,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九)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2022年1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月10日,“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6073.1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660.76万元,剩余4,412.40万元变更为“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注2:详见本报告三(二)
附表2: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752.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93.0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765.0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 | 是 | 16,413.55 | 16,413.55 | 1,421.96 | 9,477.85 | 57.74 | 已终止 | 已终止 | 是,已终止 | |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5,338.96 | 5,338.96 | 1,071.05 | 5,287.18 | 99.03 | 已结项 | 已结项 | 否,已结项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1,752.51 | 21,752.51 | 2,493.01 | 14,765.03 | 67.88[注]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合计 | 21,752.51 | 21,752.51 | 2,493.01 | 14,765.03 | 67.8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受经济及行业政策因素的影响,公司当前的中药饮片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公司终止“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及下属企业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拟合计使用最高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六)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七)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九)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后续合同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将达到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