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末,致同拥有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致同为257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3.5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纺织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职务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致同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谢婧 | 2009年 | 2010年 | 2019年 | 2024年 |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何华博 | 2016年 | 2016年 | 2018年 | 2024年 |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 | 林庆瑜 | 1999年 | 2000年 | 2012年 | 2024年 |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不良记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
(三)审计费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按照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
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工作时间等因素,与致同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3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购买了职业保险并计提了职业风险基金,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聘任致同为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3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