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4/3/29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2024/4/26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8/30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24/10/30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一)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能够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规定执行,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实施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五)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报告期内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知情人登记工作,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无透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情形。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