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002882)_公司公告_金龙羽: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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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编号:2025-02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7人,实际参加会议7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行程冲突原因,独立董事吴爽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1名,独立董事彭松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5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和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之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32,90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129,87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报告。《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出现短期的自有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单日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铜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考虑到公司部分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

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具体授信产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复为准。

2、为了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可向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郑有水先生的配偶吴玉花女士、子公司将单独或共同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提供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条件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就担保事项支付任何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的选择、融资金额及利率的确定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5、本议案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等。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5年度,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成”)在办公场地租赁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68.65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董事会决议执行,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金和成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郑有水先生控制的企业。关联董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优化原材料护套料的成本及性能,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广东永翔腾化学有限公司收购生产护套料的两条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和原材料一批,合计交易金额为579.7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后续事宜。

持有永翔腾80%股权的股东、永翔腾执行董事郑永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郑有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之子,关联董事郑有水先生、郑焕然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郑焕然先生提名,拟聘任储清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储清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储清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选举储清华先生、黄凯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储清华先生、黄凯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储清华先生、黄凯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确认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推动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商用化,公司孙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拟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投资建设固态电池关键材料量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2亿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7亿元,流动资金为3.3亿元。孙公司已竞拍取得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内相关土地使用权,前述投资额不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办公地址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五)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3日

附件:简历

1、储清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专业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16年6月至2022年1月,先后就职于TCL互联网本部智能家居事业部、空调/健康电器事业部、智能终端总部,担任产品总监、流程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2月至2025年2月,历任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5年2月加入公司,任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储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储清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储清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储清华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黄凯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毕业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大专学历,国际贸易专业。2006年加入公司,先后任职于财务部、销售部。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博罗)分公司销售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凯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凯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黄凯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凯城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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