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 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并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内容。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良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5 年3月26日,公司股票已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2025 年3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7月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张瑞琪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