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002970)_公司公告_锐明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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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于2025年3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由137人调整为136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直接调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14万份调整为613万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5年4月1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6名激励对象授予61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5.63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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