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龙电子”)发生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0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含税)。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友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 日已发生 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 (万元) |
租赁 | 瑞龙电子 | 租赁办公 场所 | 市场定价 | 30 | 0 | 0 |
小计 | 30 | 0 | 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安徽瑞龙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D69G3E2L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69号中兴智能科技产业园注册资本:11,800 万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23年11月22日法定代表人:彭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导航终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龙电子的总资产6,323.06万元,净资产5,888.4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3.97万元,净利润-1,991.13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瑞龙电子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彭友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且芯瑞达持有瑞龙电子25.4237%的股权,为芯瑞达重要参股公司。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瑞龙电子经营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因连达光电办公楼部分楼层暂时闲置,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025年公司拟与瑞龙电子按照市场价格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期一年,租金按季度支付,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协议有效期:协议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约定。
(3)协议生效条件: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情况等的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决议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和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其它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