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0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应了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吕国强、刘志迎、黄荷暑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李泉涌先生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23,234,615股为基数,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5,808,653.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东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以上议案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彭友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53名和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735,006股限制性股票。另外,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32,98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董事唐先胜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王光照先生、张红贵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唐先胜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王光照先生、张红贵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唐先胜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王光照先生、张红贵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为激励计划的实施聘任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唐先胜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王光照先生、张红贵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彭友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