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4-125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9:15至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截至2024年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00、2.00、3.00均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关于选举陈阳贵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选举汪贤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3 | 《关于选举仇永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 | √ |
议案》 | ||
1.04 | 《关于选举关卫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5 | 《关于选举王国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6 | 《关于选举陈旭君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0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关于选举韩秋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2 | 《关于选举曾爱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03 | 《关于选举姜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0 |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关于选举李渊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选举王雪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11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上述1-3项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分开进行);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22号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芳媛
联系电话:0571-64156868
传真号码:0571-64194030
电子邮箱:1355714860@qq.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7。
2、投票简称:“大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9:15时,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委托人持股数 | |
委托人签字(盖章)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受托人签字 | |
委托日期 |
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情况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00、2.00、3.00均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选举票数 |
1.01 | 《关于选举陈阳贵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选举汪贤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3 | 《关于选举仇永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4 | 《关于选举关卫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5 | 《关于选举王国平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06 | 《关于选举陈旭君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2.01 | 《关于选举韩秋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选举曾爱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选举姜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3.01 | 《关于选举李渊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选举王雪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投票说明:
提案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的,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实行分开投票。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议案相应空白处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