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能源公司”或“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对南网能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管理事项以及内部控制、董事及经营班子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审议议题13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表决情况 |
1 | 2024年3月28日 | 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 | 1.《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2 | 2024年4月26日 | 二届九次监事会会议 | 《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3 | 2024年8月30日 | 二届十次监事会会议 | 《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4 | 2024年10月10日 | 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 | 《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5 | 2024年10月25日 | 二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 | 1. 《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6 | 2024年12月20日 | 二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 | 《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二)参加及列席会议情况
2024年,监事会依法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组织监事列席股东大会3次,充分履行了各项义务。列席董事会13次,对南网能源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考核等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对董事会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见证和监督。列席各类专题会议4次,对南网能源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决策部署和服务国家战略、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依照公司治理程序开展议事决策实施监督。
(三)监督检查情况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监督职责,对南网能源公司财务情况、风险防控情况、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南网能源公司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
(四)调研情况
2024年,监事会组织对南网能源公司所属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广州)有限公司赤水分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访谈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员工,了解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列席会议、审阅材料、调查研究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南网能源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经营活动依法合规。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未发现违法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南网能源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情况
南网能源公司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进行了规定,所涉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合理合规。
(四)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南网能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覆盖各管理层级和各业务领域的制度体系,体现了风险防范及责任追究要求。董事会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南网能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
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的工作是称职的。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展望
2025年,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南方电网公司决策部署情况、董事会和经营层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履行合规管理职责情况、授权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促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科学,防止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一)加强对内控体系建设的监督,增强内控体系刚性约束,督促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有关规范性运作要求。
(二)对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议、落实监管规定和会计准则进行关注,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定期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三)监督公司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作风建设,通过会议和参加培训学习等形式,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同,整合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成果。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