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_公司公告_泰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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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目前公司暂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亦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做出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亦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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