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80,0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月25日,承销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308,880,000.00元(含包销部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772,506.5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0,961,433.88 |
加: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265,000,000.00 |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 180,135.86 |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产生的收益 | 1,181,353.43 |
减:募投项目本年度使用 | 46,358,618.13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225,000,000.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964,305.04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95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29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35,288.7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964,711.2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0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81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该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78,311,461.28 |
加: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400,000,000.00 |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 1,280,424.07 |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产生的收益 | 1,543,534.25 |
减:募投项目本年度使用 | 5,978,388.00 |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518,000,000.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7,157,031.6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科技支行于2021年2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应当承接原保荐机
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金融机构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 | 385779061297 | 5,964,305.04 |
合计 | 5,964,305.04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45,964,305.04元,其中4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5,964,305.04元为活期存款,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金融机构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 8110801011902795759 | 56,855,258.52 |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 3371020610120100093795 | 301,773.08 |
合计 | 57,157,031.60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75,157,031.60元,其中118,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57,157,031.60元为活期存款,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年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22,500.00万元,赎回本金人民币26,500.00万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118.1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明细如下: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年化收益率 (预计) |
中国 银行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CSDVY202418533)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4,000.00 | 2024/12/16 | 2025/02/14 | 0.85%-1.65%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年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51,800.00万元,赎回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共取得收益人民币154.3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1,800.00万元,明细如下: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年化收益率 (预计) |
中信 银行 |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C24M7013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4/12/7 | 2025/03/06 | 1.05%-2.18% |
浙商 银行 |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EEQ24048DT)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 | 2024/12/27 | 2025/3/28 | 1.30%-2.65% |
浙商 银行 | 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EEQ24048UT)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 | 2024/12/27 | 2025/3/28 | 1.30%-2.65%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根据批准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节“(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自查及保荐机构核查时发现,由于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要求认识不足,导致2024年12 月27日至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8日期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达到15,800.00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800万元。
2025年3月28日,公司已将董事会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超额部分进行了赎回,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再出现现金管理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0,438.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33.7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525.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1.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36,956.90 | 19,477.25 | 4,635.86 | 15,901.41 | 81.64%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营销网络信息化平台项目 | 否 | 3,998.00 | 800.00 | 0.00 | 810.85 | 101.36% | 2023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0.00 | 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5,954.90 | 25,277.25 | 4,635.86 | 21,712.26 | ||||||
其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1.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597.84 | 597.84 | 3.74%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550.00 | 5,550.00 | 0.00 | 3,758.36 | 67.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7,446.47 | 0.00 | 7,456.55 | 100.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550.00 | 28,996.47 | 597.84 | 11,812.75 |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75,504.90 | 54,273.72 | 5,233.70 | 33,525.01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同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为明确区分两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对于两次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土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等做了具体的划分。考虑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31日到账,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相对放缓,对土建及设备购置、安装的先后实施顺序进度存在一定影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目前的实施进度,经过审慎评估,将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6月。 智能纺机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完成厂房建设及部分设备的购置,由于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影响,公司综合考虑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及项目成本效益等因素,拟对该项目的投资细节进行调整,因此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该项目投入金额较低,后续公司将加快该项目推进,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选址杭州萧山区建设研发中心,旨在充分利用杭州区位优势吸引研发人才,公司已完成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房产购置,但由于所购房产周边配套设施及环境尚不完善,不利于人才的引进工作,因此影响了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公司正在同装修设计单位进行后续的建设工作的方案沟通,后期将加快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根据批准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