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003036)_公司公告_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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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泰坦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佰强联系电话:010-85127749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骏联系电话:010-85127844

一、保荐工作概述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 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 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 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 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 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 现场检查次数1
(2) 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 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 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3)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 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 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3) 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 培训次数1次
(2) 培训日期2025年4月10日
(3) 培训的主要内容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内容,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 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在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自查及保荐机构核查时发现,由于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规范使用的要求认识不足,导致2024年12 月27日至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28日期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达到15,800.00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800万元。2025年3月28日,公司已将董事会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超额部分进行了赎回。 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再出现现金管理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2.IPO 稳定股价承诺不适用
3.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4. 关于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5.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不适用
6.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7. 关于参与发行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佰强 马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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