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300033)_公司公告_同花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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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28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叶琼玖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持有公司股份61,730,6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1.48%)的股东、董事叶琼玖女士,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2月23日-2025年3月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董事叶琼玖女士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叶琼玖集中竞价IPO前取得2024.12.23-2025.02.26302.00-326.32318.872,000,0000.37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叶琼玖合计持有股份61,730,61411.4859,730,61411.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432,6542.8713,432,6542.50
有限售条件股份46,297,9608.6146,297,9608.6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上述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上述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1. 叶琼玖女士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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