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因公司与中审众环的合同期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仍然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72万元;同时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8万元。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崔秀荣女士,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康芝药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文青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康芝药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荣举,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康芝药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中审众环为公司执行2023年度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崔秀荣、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文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荣举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审众环专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
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中审众环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审众环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六、工作方案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包括收入的确认。分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一)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2023年度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二)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三)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四)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五)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七、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中审众环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估值及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