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300121)_公司公告_阳谷华泰:关于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时间:2000年03月23日

阳谷华泰:关于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4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或“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阳谷支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为保证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于2025年2月12日与工行阳谷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工行阳谷支行自2025年2月12日至2030年2月12日期间对阳谷华泰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

上述接受担保事项已经戴瑞克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8015871H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

5、法定代表人:王文博

6、注册资本:44,871.4193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3日

8、营业期限:2000年03月2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0、担保人和公司关系:戴瑞克为阳谷华泰的全资子公司。

11、经营状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51,958,342.17元,负债总额1,011,722,354.77元,净资产2,640,235,987.4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232,349,229.50元,利润总额329,146,277.01元,净利润301,782,111.72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72,912,572.99元,负债总额998,022,258.29元,净资产2,674,890,314.70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15,298,233.83元,利润总额195,103,251.27元,净利润178,966,464.5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数据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数据。

12、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

被担保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自2025年2月12日至2030年2月12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2,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工行阳谷支行依据与阳谷华泰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阳谷华泰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

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戴瑞克为公司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会占用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02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