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4年3月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4年3月19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3、《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8、《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10、《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4月2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5月24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2024年8月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4、《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关于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6、《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7、逐项审议《关于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
7.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7.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7.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 ||
7.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
7.5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7.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2024年10月1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4年10月2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
3、《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4、《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
5、《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024年10月30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4年10月31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2.1 整体方案 | ||
2.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
2.2.1 交易对方 |
2.2.2 标的资产 |
2.2.3 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
2.2.4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2.2.5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2.6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2.2.7 发行数量 |
2.2.8 锁定期安排 |
2.2.9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2.2.10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2.11 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2.2.12 决议的有效期限 |
2.3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2.3.1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
2.3.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3.3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2.3.4 发行金额和发行数量 |
2.3.5 锁定期安排 |
2.3.6 募集资金用途 |
2.3.7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3.8 决议的有效期限 |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4、《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5、《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的议案》 |
8、《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1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
11、《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12、《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13、《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14、《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
15、《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了解本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
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披露正式方案,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担保行为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文博先生对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上述关联担保有效支持公司发展,缓解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方资产转让定价公允合理,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62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4%,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7,62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8、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