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300121)_公司公告_阳谷华泰: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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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8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2号)同意,本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15,16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1.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5,059,996.6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3,768,453.6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291,543.00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JNAA30519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1号)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50,000,000.00元。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4,245,283.02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金额为645,754,716.98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602,367.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4,152,349.58元。截至2023年8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JNAA3B050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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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85,059,996.68
减:保荐承销费2,800,000.00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282,259,996.68
减:其他发行费用968,453.68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281,291,543.00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1,767,680.13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12,816.17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8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463,435.82
加:以前年度收回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70,000,000.00
加:以前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1,545,796.37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71,520,278.89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650,000,000.00
减:保荐承销费4,245,283.02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645,754,716.98
减: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243,876.83
减:其他发行费用358,490.57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644,152,349.58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5,854,598.81
减:以前年度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3,855,335.19
减:以前年度手续费3,672.07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905,000,000.00
加:以前年度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358,490.57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42,800.31
加:以前年度收回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8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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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加:以前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2,470,743.08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32,610,777.47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本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2024年年初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71,520,278.89
减:2024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30,949,282.69
减:2024年手续费4,038.23
减: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90,000,000.00
加:2024年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49,473.47
加:2024年收回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00,000,000.00
加:2024年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282,472.87
减:2024年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出8,476.02
2024年末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51,490,428.29

2、本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2024年年初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32,610,777.47
减:2024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102,178,120.19
减:2024年手续费12,488.24
减:2024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减: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237,000,000.00
减:2024年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358,490.57
加:2024年存款利息收入598,363.97
加:2024年收回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454,000,000.00
加:2024年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5,180,301.95
2024年末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52,840,3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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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9月16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9月22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7月24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3日,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特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硅新材料”)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6日,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特硅新材料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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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开户公司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161100282920032840843,593.9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410078801500001480已于2024年1月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37761010010035647736.9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山东戴瑞克新材料 有限公司161100282920032853235,981,293.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司阳谷支行山东戴瑞克新材料 有限公司161100282920032865615,465,504.13
合计51,490,428.29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开户公司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16110028292003736761,817,925.3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37761010010039116318,634,775.0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县支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93700601015334999918,977,994.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山东阳谷华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5319033919109992,487.2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山东特硅新材料 有限公司16110028292003915605,025,499.9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行山东特硅新材料 有限公司9370070101655166678,381,662.62
合计52,840,344.39

(三)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8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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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戴瑞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8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戴瑞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零。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8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特硅新材料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8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特硅新材料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共计20,800.00万元,明细如下:

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 (万元)购买日到期日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92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02024-12-11202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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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认购金额 (万元)购买日到期日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39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500.002024-12-242025-1-24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39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3,500.002024-12-272025-2-6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90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800.002024-11-182025-2-18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43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2024-12-242025-2-5
山东特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30天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1,000.002024-12-232025-1-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129.1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94.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271.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0,000吨/年橡胶防焦剂CTP生产项目12,065.9012,065.902,194.108,647.0471.672024.7554.51
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4,129.004,129.000.004,170.75101.012024.1不适用不适用
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3,760.583,760.58900.762,278.7260.592025.8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8,550.528,173.670.078,175.19100.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8,506.0028,129.153,094.9323,271.7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10,000吨/年橡胶防焦剂CTP生产项目 该项目于2024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8月正式投入生产,后续根据市场情况逐步释放产能,本公司前期根据项目经济效益预测承诺的累计收益为1,291.67万元,2024年8-12月实际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预期收益。差异原因系该项目第一年预测的生产负荷为60%,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生产运行时间仅5个月,产能未完全释放,累计产能利用率为48.95%,产量较低导致分摊到单位产量的固定成本较高。2024年8-12月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与预测不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未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系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 2、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系通过各种自动化改造、软件升级改造和成套自动化装备的使用,提升本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效率和生产安全性,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受部分车间无法及时停车、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等因素影响,“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延缓。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本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8月延期调整为2025年8月。该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4、补充流动资金 以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将提高本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改善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结
构,降低经营风险;同时,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满足本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本公司承接更多数量和更大规模的项目,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因此对于该部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共为零,具体详见“二、(三)、1”。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2024年1月,“阳谷华泰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毕,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已将项目节余资金及其利息0.85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149.04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4,415.2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217.8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188.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46,000.0046,000.006,169.0110,706.7723.282025.10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18,415.234,048.8018,482.04100.3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5,000.0064,415.2310,217.8129,188.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1、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由“年产50,000 吨含硫硅
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10月延期调整为2025年10月。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2、补充流动资金 以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将提高本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改善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同时,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满足本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本公司承接更多数量和更大规模的项目,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因此对于该部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3年10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本公司的资源配置和生产布局,本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硅烷偶联剂产品生产过程中由原材料合成中间体γ1和γ2及三氯氢硅的环节调整至全资子公司特硅新材料实施,因此新增特硅新材料作为“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作为“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500万元对特硅新材料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55%,相关款项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特硅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3.55亿元人民币,相关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特硅新材料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参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8月29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己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385.5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4.39万元,共计人民币3,509.9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 2024年3月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共计20,800.00万元,具体详见“二、(三)、2”。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6,084.03万元,其中 20,800.00 万元为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经批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284.0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但存在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2023年10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本公司的资源配置和生产布局,本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硅烷偶联剂产品生产过程中由原材料合成中间体γ1和γ2及三氯氢硅的环节调整至全资子公司特硅新材料实施,因此新增特硅新材料作为“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作为“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500万元对特硅新材料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55%,相关款项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年产65,000吨高性能橡胶助剂及副产资源化项目”的实施。增资完成后,特硅新材料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3.55亿元人民币,相关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特硅新材料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了《阳谷华泰: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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