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_公司公告_汇川技术:关于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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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关于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61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本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71.8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940,760,000.00元。经此发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8,000,000.00元。截至2010年9月16日,本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940,76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2,445,0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8,314,96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6日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0】11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4号),公司向12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732,241股,发行价格为58.00元/股,截至2021年6月22日,公司本次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130,469,978.00元,发行费用共计26,796,190.98元,其中发行费用中2,369,692.24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剩余发行费用24,426,498.74元在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中扣除,扣除该部分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06,043,479.26元。2021年6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70”《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858,314,96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总额1,938,823,765.32元(含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追加的募集资金利息净额8,050.85万元及节余募集资金利息),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38,823,765.32元,本报告期无实际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670,838.37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净额。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

本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2,106,043,479.2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总额2,068,368,802.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60,595,784.52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107,773,017.48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9,771,882.59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7,674,677.26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净额2,097,205.3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0年10月20日、2018年5月31日和2018年7月16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上述银行统称“开户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保荐机构,同时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中金财富的保荐协议,中金财富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承接。2020年11月10日,公司重新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

2021年6月25日,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就

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6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汇川”)、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苏州汇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苏州汇川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苏州汇川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苏州汇川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公司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苏州汇川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8月20日,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兴业银行盐田支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兴业银行盐田支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兴业银行盐田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8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汇川”)、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华泰联合就募集资金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协议相关规定: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财务顾问,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苏州汇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苏州汇川和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恒丰银行苏州分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苏州汇川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苏州汇川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恒丰银行苏州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恒丰银行苏州分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苏州汇川或者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金额2024年6月30日余额存放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3370301001001368261,865,070,360.00(注释1)已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40309221810016650946,858.65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89060078801500000182312,939.32活期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851210010122600358311,040.40活期
合计1,865,070,360.00670,838.37(注释2)

注释1:初始金额中含上市发行费用6,755,400.00元,已于2010年10月转出,并于2022年11月注销账户。注释2:2024年6月30日余额670,838.3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金额2024年6月30日 余额存放状态投资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95508800421723004772,106,043,479.26(注释1)3,048,166.53活期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955088006284340029218,379,651.23活期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955088006284340056217,986,097.59活期数字化建设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338110100100120935299,996.17活期数字化建设项目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5121001012260047457,971.07活期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
合计2,106,043,479.2639,771,882.59(注释2)

注释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24,426,498.74元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扣除,初始金额中不包含该发行费用。注释2:2024年6月30日余额39,771,882.59元。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苏州汇川可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07,123.0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777.30
本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0,719.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已完结的投资项目(注释1)111,502.39111,502.39111,502.391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27,557.356,089.9343,814.09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用于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注释3)43,500.0043,500.00988.6631,674.5272.81%2023年1月1日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用于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注释3)35,945.0035,945.002,717.5231,130.4086.61%2024年3月22日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用于数字化建设项目(注释3)21,380.0021,380.00981.1917,995.8684.17%2024年3月22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42,327.39239,884.7410,777.30236,117.26---------
超募资金投向
已完结的投资项目(注释1)92,618.9492,618.9479,374.2585.7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43,244.70
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注释2)33,932.1641,983.0141,983.04100.00%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56,551.10164,601.95-164,601.99----
合计398,878.49404,486.6910,777.30400,719.2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本报告期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本报告期未使用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一)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月1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885.77万元(其中节余本金10,166.81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1,718.96万元),节余本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的23.37%。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了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在保证功能和性能满足企业需求的前提下,公司选用部分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节省了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的支出;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二)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已于2024年3月22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6,456.70万元(其中节余本金4,521.56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1,935.14万元),节余本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的12.58%。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优先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国际形势变化原因,部分高端设备由原计划外购转为自制;通过购买部分供应商源代码减少开发费用,降低成本;引入软件工程持续集成方法,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三)数字化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3月22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2,554.22万元(其中节余本金1,568.37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985.85万元),节余本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的7.34%。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部分产线转移,数字化建设项目部分配套硬件迁移至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国际形势变化,部分高端硬件转化为国产替代;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767.47万元(不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044.27万元(含利息及理财等收益),均为活期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释1.已完结的承诺投资项目包括:生产高性能变频器、生产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生产高性能伺服系统、生产稀土永磁同步电机直驱系统、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营销网络中心及收购汇川控制49.00%股权,相关节余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已完结的超募投资项目包括: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生产大传动变频器项目、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项目、生产光伏逆变器项目、收购宁波伊士通40%股权以及汇川技术总部大厦项目,相关节余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释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汇川企业技术中心结项。

注释3.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1,658.67万元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产能扩建及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1,885.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06月30日,苏州汇川实际转出募集资金11,885.77万元(本金10,166.81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1,718.9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22日,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和数字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6月30日,两个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分别为293.04万元、1,815.77万元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工业软件技术平台研发项目和数字化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9,010.92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苏州汇川实际转出募集资金3,944.77万元(其中本金2,899.35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1,045.42万元),深圳汇川实际转出募集资金5,066.15万元(其中本金3,190.58万元,利息和理财收益1,875.5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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