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300127)_公司公告_银河磁体: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罗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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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磁体: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罗珉)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罗珉)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发展,对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罗珉,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2019年7月退休。2022年5月31日至今,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成都新筑路桥股份公司、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会4次,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情况。上述四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会议前会提前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了解会议内容;会议期间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充分发挥了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客观、全面、谨慎的审议,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2024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列席参会。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组织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审阅了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及考核,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提出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重大项目的投入均积极提出意见及建议。报告期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原材料储备的战略决策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参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进场前、审计中和审计结束的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到公司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检查内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检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等,现场工作时间大于15日。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阅读互动易上投资者的提问,并向公司董秘、证代了解投资者邮件、电话等形式所关注的问题。报告期,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回复互动易平台和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的提问,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相关人员密切配合并积极协助本人履职,及时提供相关备查资料,配合本人现场检查工作等,对于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积极采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利润分配事项

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该议案投了同意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通过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及执业能力进行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其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对该议案投了同意票。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基于对公司的现场了解,对内控体系的健全和执行情况的核查,认为本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除上述事项外,本人还关注了公司是否存在交联交易、对外担保或大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这些事项。

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利用自己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谨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对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所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致以诚挚的谢意。(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罗珉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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