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300187)_公司公告_永清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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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3月6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6,000万元,期限为1年。综合授信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本次授信额度将由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00万元,期限为2年。综合授信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保理、国内信用证等。本次授信额度将由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授信项目,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为实现技术、资源与资本的深度融合,打造稀散金属高纯材料产业链,推动稀贵金属资源绿色循环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之清”)与郴州市三分地环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分地环保”)在湖南省郴州市签订《合作协议》,拟共同投资成立永之清(郴州)高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或永之清(郴州)稀散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发展相关业务。

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江苏永之清出资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占比 60%;三分地环保出资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占比 40%。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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