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300212)_公司公告_易华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

易华录: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7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2月27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12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9:15-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6人,代表股份235,571,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2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9,125,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2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23人,代表股份6,44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5人,代表股份6,447,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3人,代表股份6,446,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95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股东的充分讨论,书面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杜欣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34,748,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5%;反对39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4%;弃权424,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24,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317%;反对39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03%;弃权424,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