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0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09:15-0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公司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韩成功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85名,合计持有股份139,494,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8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合计持有股份128,784,0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8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1人,合
计持有股份10,710,5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25%。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82人,合计持有股份11,250,5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86%。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897,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0%;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0%;弃权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27%;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9%;弃权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896,210股,占出席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0%;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11%;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9%;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894,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4%;反对5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6%;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49,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16%;反对5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04%;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89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0%;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0%;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11%;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9%;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徐鹏先生、孙小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邢乐成先生、朱鸿霄先生,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田志龙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徐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80,871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6,802股。
(2)选举孙小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43,911股,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9,842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邢乐成先生、朱鸿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邢乐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42,917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8,848股。
(2)选举朱鸿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43,911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9,842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韩成功先生、岳继霞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姚宾宾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韩成功先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42,816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8,747股。
(2)选举岳继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43,921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9,852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张霞律师、王圣然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