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5-13-01债券代码:123169 债券简称:正海转债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庆凯先生、李志强先生、许月莉女士、高波女士、倪霆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金福海先生、张志红女士、李伟金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因李伟金先生自2022年3月17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其本届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3月16日。公司将在李伟金先
生任期届满六年之前,完成相应独立董事的更换工作。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4日
附件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王庆凯:男,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应用研究员。历任烟台市电子科研所助理工程师,烟台电子网板厂筹建处工程技术部副主任,正海网板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兼技术部长,正海集团副总经理,磁材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正海五矿董事长,上海大郡董事长,上海郡正董事长。现任正海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海姆希科董事长,正海世鲲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稀土学会副理事长。曾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烟台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烟台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
王庆凯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除实际控制人和正海集团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通过正海集团、正海网板和正海置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22.47万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84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15.31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李志强: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正海网板市场部部长助理,磁材有限资源运营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兼市场营销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营销部部长、副总经理,正海精密总经理。现任正海集团董事,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南通正海磁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正海精密董事长,江华正海董事长,正海磁材欧洲、正海磁材日本、正海磁材韩国、正海磁材北美、正海磁材东南亚执行董事。李志强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除实际控制人和正海集团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91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许月莉:女,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正海集团审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部长。现任正海集团审计总监兼审计部部长、合规法务部部长,正海网板、正海科技、正海典当、正海生物、正海合泰监事会主席,正海置业、正海投资、海姆希科、正海世鲲等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
许月莉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除实际控制人和正海集团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高波:女,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正海集团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正海实业财务部部长、磁材有限财务部部长、上海大郡监事会主席、上海郡正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上海大郡董事兼财务总监,南通正海磁材监事,正海精密监事,江华正海监事会主席。
高波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19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倪霆: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企业管理硕士。历任正海网板人力资源部职员,正海合泰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
正海新材料综合管理部部长、采购部部长,正海集团人力资源部资深主管、副部长,现任正海集团监事、人力资源部部长、工会副主席,正海生物董事,公司董事。
倪霆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除实际控制人和正海集团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金福海: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主要研究领域: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主持和参加国家及省部级研究项目8项,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10余项。1999年9月至2009年9月,先后担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总支书记;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担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现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泰和新材独立董事。
金福海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志红:女,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教授。主要从事公司治理、数据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等方面的研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研究生卓越导学团队负责人,获省级科研和教学奖励近20项,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主持和参加国家及省部级项目30余项。1993年8月至2000年8月,就职于济南重型机器厂,任助理工程师; 2000年9月至2003年3月,在山东大学就读硕士研究生;2003年3月至2006年4月,在天津大学就读博士研究生;2006年5月至2008年10月,就职于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后工作站;2009年8
月至2010年2月,前往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访学;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就职于天津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工作站,从事会计研究;2006年4月至今,就职于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博苑股份独立董事、银座股份独立董事。张志红女士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李伟金: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5年毕业于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博士学位,现为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紫金青年教授,从事无机-有机复合材料及电磁调控理论方向研究。2016-2021年期间先后担任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Fischer院士团队“洪堡学者”、subgroup leader和获得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特别研究员。至今发表SCI论文33篇,曾获得福建省科技一等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李伟金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现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