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9号)同意注册,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4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51,669.8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3,448,330.19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7日出具了《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9563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沂源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户名 | 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 | 15250101040035845 | 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BAT项目 | 本次注销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 | 1603008129200308125 | 本次注销 | ||
3 | 沂源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88010100100222241 | 本次注销 |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 | 240344863482 | 本次注销 |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 | 37050163734100001179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注销 |
2、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6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PBAT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6,207,325.91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于近日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将该注销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