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锻科技(300258)_公司公告_精锻科技: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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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债券代码:123174 债券简称:精锻转债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锻科技”)因经营发展需要,与关联人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造新材”)、江苏大洋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精机”)、泰州市开宇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宇塑业”)、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以下简称“天目机械”)、泰州博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晶化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夏汉关、夏敏为关联董事,故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2024年发生金额 (万元)
关联采购智造新材材料采购参照市场价格2,500.00691.861,476.24
开宇塑业材料采购参照市场价格400.0045.93240.65
博晶化工材料采购参照市场价格65.0062.51196.97
小计--2,965.00800.301,913.86
接受劳务天目机械外协加工参照市场价格40.00012.01
小计--40.00012.01
经营租赁智造新材经营租赁参照市场价格200.0029.04126.54
大洋精机经营租赁参照市场价格1,300.00253.011,111.15
小计--1,500.00282.051,237.69
销售商品智造新材销售商品参照市场价格120.0036.1793.30
小计--120.0036.1793.30

注:博晶化工经营者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钱后刚的近亲属,2024年4月公司监事会换届后,钱后刚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自2025年5月起,博晶化工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与博晶化工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025年1-4月的预计金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关联采购智造新材材料采购1,476.242,800.001.88%-47.28%2024/4/20 巨潮资讯网
开宇塑业材料采购240.65400.000.31%-39.84%
博晶化工材料采购196.97250.000.25%-21.21%
接受劳务天目机械外协加工12.0160.000.23%-79.98%
经营租赁智造新材经营租赁126.54150.009.97%-15.64%
大洋精机经营租赁1,111.151,300.0087.59%-14.53%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1、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 2、公司2024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智造新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346482449D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西路619号法定代表人:夏敏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高性能新材料及其制品技术研发;粉末冶金制品、有色金属合金制品、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89,633,110.02元,净资产-43,912,019.33元,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83,269,045.67元,净利润-5,485,726.61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造新材大股东、执行董事为本公司董事夏敏,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智造新材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江苏大洋精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大洋精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4MA1XBWCK6E

法定代表人:夏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姜堰区经济开发区苏州路10号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72,779,918.07元,净资产36,345,464.57元,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10,020,033.94元,净利润-2,838,544.33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洋精机股东、执行董事为本公司董事夏敏,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大洋精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泰州市开宇塑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泰州市开宇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069496366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泰州市姜堰区白米镇孙舍村5组52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塑料配件、机械零配件制造、销售;包装材料、五金产品、建筑材料、水暖器材、磨料、磨具、阀门、管道及附件、不锈钢管件销售。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809,885.18元,净资产1,805,896.74元,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4,867,107.52元,净利润104,144.51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开宇塑业股东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汉关近亲属,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开宇塑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姜堰区天目机械配件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4MA1P8XD40F

经营者:朱连珍

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资本:28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姜堰区罗塘街道城中村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通用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04,591.21元,净资产319,590.33元,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127,208.43元,净利润10,176.67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目机械经营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汉关近亲属,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天目机械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泰州博晶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泰州博晶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46608353883

经营者:李亚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联盟村11组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其中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建筑材料、耐火保温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电线电缆、纺织品销售;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化工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工业盐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354,124.27元,净资产4,049,319.01元,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6,128,027.55元,净利润184,261.79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博晶化工经营者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钱后刚的近亲属,2024年4月公司监事会换届后,钱后刚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自2025年5月起,博晶化工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博晶化工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人向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租赁房屋等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关联交易中规定的事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公允、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预计金额合理,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4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锻科技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上述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精锻科技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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