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300260)_公司公告_新莱应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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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新莱应材股票代码30026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孟勇王梦蝶
电话0512-878818080512-87881808
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
电子信箱zhumengyong@kinglai.com.cnmandy_wang@kinglai.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418,163,364.181,268,145,518.131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40,480,355.13110,690,448.852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32,132,269.95107,971,469.7822.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1,969,229.06108,174,676.25-14.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450.2727.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4450.2727.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3%6.71%0.9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537,026,901.764,350,299,415.85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895,771,979.781,779,788,600.996.5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7,32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李水波境外自然人25.06%102,200,85076,650,637不适用0
申安韵境外自然人16.71%68,145,3000不适用0
李柏桦境外自然人6.90%28,127,08921,095,317不适用0
李柏元境外自然人6.88%28,068,89421,051,670不适用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16%8,798,7260不适用0
厉善红境内自然人1.79%7,298,2910不适用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其他1.62%6,588,9810不适用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其他1.52%6,200,0850不适用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安泓阳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8%3,168,2400不适用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7%3,138,051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李水波先生和申安韵女士为夫妻关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柏桦与李柏元是李水波先生和申安韵女士的长子和次子,为其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累积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013,5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38%,最高成交价为3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0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3,562,102.0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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