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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文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曾文德,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不良资产与执行法律事务部主任。本人自2023年12月29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曾文德8800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曾文德3300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讨论了各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5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曾文德55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1、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内控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宜,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定

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尤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深入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的情况介绍,并就有关事项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问询,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了解投资者普遍关切的问题,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和交流。

同时,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融资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办工作人员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顺畅,公司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有关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并主动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详细阅读公司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公司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全面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深入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完善制度的制订与执行,发挥制度在识别、分析、评估、预判风险、降低风险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公允、全面的反应公司内部控制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

和胜任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2024年度薪酬方案系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审议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报告完毕。

曾文德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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